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离职员工工资涉及加班如何计算(离职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2024-01-09 10732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离职后加班,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2. 离职后加班工资怎么算
  3.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
  4. 离职加班调休没休完怎么算工资
  5. 请问已经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原单位补以前的加班工资吗
  6. 员工离职加班怎么算

一、离职后加班,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离职后加班,加班工资如何计算?”问题回复如下: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计算公式:平时晚上加班工资(每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8×150%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离职后加班工资怎么算

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的计算是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具体的工资。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四、离职加班调休没休完怎么算工资

1、法律分析:离职时调休没有休完的,用人单位要按加班计算加班费,一般按150%支付,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的,按200%支付,节假日按300%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离职员工工资涉及加班如何计算(离职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3、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4、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请问已经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原单位补以前的加班工资吗

1、已经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原单位补以前的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要注意时效。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3、(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6、(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7、(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8、(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9、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0、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1、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六、员工离职加班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复制成功